徵件Q&A
Q1:請問個人申請推薦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遴選,要準備哪些文件?
A1:想申請推薦社會教育貢獻獎「個人獎」遴選者,請填寫「個人獎資料表」,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以15頁(30面)以內為原則,並填寫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」承諾書,於6月30日前由服務機關或學校(請洽詢人事單位)向各地方政府教育局(處)申請推薦。推薦表件填寫方式,可參考「徵件範例」。
Q2:我是退休教師,目前在社區大學擔任講師,請問該如何申請推薦?
A2:社區大學講師可向授課之社區大學申請推薦。
Q3:我是某大學的人事室承辦人,請問學校可以申請推薦已畢業的校友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「個人獎」遴選嗎?
A3:學校也可以申請推薦已畢業校友參加「個人獎」遴選哦!學校如想申請推薦教師或校友參加遴選,請於6月30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推薦。
Q4:請問財團法人(基金會)該向哪個機關申請推薦?
A4:財團法人請於6月30日前,向主管機關申請推薦。
Q5:請問哪些機關可以【主動推薦】個人或團體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遴選?
A5:依【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】第5點規定,只有中央主管機關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教育行政機關。換言之,只有中央二級機關、獨立機關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得主動推薦個人或團體參加遴選。
Q6:請問參加遴選一定要附【佐證資料】嗎?
A6:依【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】第6點規定,完整的佐證資料是個人及團體參加社會教育貢獻獎遴選的必備文件,故請務必檢附。
Q7:我個人經歷豐富,準備的佐證資料可能會超過15頁,該怎麼辦?
A7:佐證資料的呈現格式不拘,務請擇要精簡,以15頁(30面)以內為原則,超過一些還是可以的。
Q8:我是財團法人OOOO基金會的承辦人,我們基金會過去曾獲社會教育貢獻獎,可否再次參加今年度的遴選?
A8:依【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】第9點規定,凡曾獲本部表揚之團體或個人,自獲表揚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不得參選同一獎項。但經評審為不同事蹟者,不在此限。
Q9:請問第一階段的申請推薦作業是6月30日截止,是指送達日嗎?
A9:依【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】第6點第7項規定,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者,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以前(以郵戳為憑),檢具申請推薦資料文件函報推薦單位。故第一階段申請推薦作業截止日為6月30日,是以郵戳為憑。
Q10:請問教育部何時會公布社會教育貢獻獎的獲獎名單?會公布在哪裡?
A10:教育部預定於10月中旬以後公布獲獎名單,會公布在社會教育貢獻獎專屬網站(seca.moe.gov.tw)及教育部終身教育司(https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)的電子布告欄。
地址:10051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教育部 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All Rights Reserved
最佳瀏覽狀態,螢幕解析度:1024 X 768
瀏覽器:Chrome、Firefox、IE9以上版本